依据国家和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将2017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申请认定程序、须提交的材料等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1、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基本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以下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自愿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资格且申请人户籍或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应在雨湖区行政地区内。
拥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思想品德经鉴别合格。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应当符合下列需要:
1.申请人应该在相应层次的中小学校进行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育实习,经考察或考核确觉得合格以上等级。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中文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中文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程序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的时间为:春天批次 4月15日- 4月30日
秋天批次 十月15日-十月30日
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系统。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职员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依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所在县教育局。
3.申请人应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需要,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考试报名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根据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依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最近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法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一式2份。
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雨湖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现场审核申请人材料,申请人材料不全、不规范的应补充健全或不予受理。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学校应提供本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起名字册等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及有关信息,并帮助做好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工作。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春天批次:5月8日5月11日
秋天批次:
11月6日11月8日
地址:雨湖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雨湖区韶山西路197号